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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s Tagged ‘私人樓宇房屋署’

從政至今,不覺已經十多年;工作當中以私人樓宇管理的工作最富挑戰。香港的私人樓宇業權複雜,大廈種類眾多,但無論是數以千伙計的大型屋苑,以致一梯兩伙樓高數層的唐樓,管理的法理基礎完全依據《建築物管理條例》(344)及大廈公契,但以一條法律及由發展商編寫的大廈公契,管理各式各樣類型不一的樓宇,當中的局限和困難是顯而易見。

香港一半人口居於公共房屋,管理的工作主要由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進行,提供一站式服務;可是其他居於私人樓宇的香港居民,卻無此幸運;碰上問題固然要先張問題分類,根據問題性質尋找合適部門介入,若然不幸成為無頭公案,事主便只餘下法律解決的途徑。 現時政府為私人樓宇提供的服務有限.屋宇署只會處理存有影響大廈結構安全的樓宇問題,對於不影響大廈結構安全的其他問題,屋宇署概不受理;民政事務處只能夠以旁觀者的身份協助私人樓宇成立業主立案法團, 但不能排解紛爭.亦沒有膽量作出調解.政出多門,只會讓市民感受政府卸責,拖延處理問題,影響政府的形象。事實上,私人樓宇的類型、大廈公契五花八門,當中有部份更存在不平等條款.沒有一個擁有專業法律及全面房屋知識的統籌部門,有效運用大廈管理條理對政府的賦權,管理問題便往往小事化大,倍增複雜。

參 考黃大仙區議會房屋事務委員會的研究建議,我認為政府應該重新檢視各部門處理大廈管理工作的範疇及局限,考慮將全部有關私人樓宇問題歸給單一部門處理,並 且在法律上授予清楚的賦權,以保障小業主權益為本,以改善私人大廈管理,提升樓宇質素為目標,使部門能夠在清晰的工作方向,提昇專業水平,以應付大廈管理 所需要的專業知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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