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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rchive for 2006 年 12 月

區議會職能檢討

區議會職能檢討政治是眾人之事,我們民主黨一向的目標是要求政府放權,建立更民主的政治制度,使到小市民的聲音能夠有效反映給政府,改善民生問題。 政府以培育政治人材為旗幟,以放權給民主政治為口號,開展了區議會職能檢討。然而今次的檢討預設了禁區,一切與香港政治制度有關的改革並不在檢討範圍之 內,因此結果一如二千年的檢討,檢討只流於行政性。本人對是次職能檢討表示失望。

黃大仙區議會將於明年一月參與先導計劃,當中主要的支援有:

(1)黃大仙區議會將可獲五百萬小型工程撥款;

(2)區議會可以管理部份康樂及文娛公共設施(如參與管理泳池、圖書館及社區會堂等地區設施)

本 人認為是次擴大區議會職能,只是回復前市政局一小部份管理社區設施的權力,本人曾擔任市政局議員,相比起前市政局在其他民生議題上的影響力,是次職能檢討 放權有限,跟本不能吸引及培育政治人材。其次,區議會參與管理文康設施受到員工編配限制,因為區議會不得改變現時員工編配及改動員工上班時間。假如本人建 議廷長圖書館開放時間便會因為涉及員工編配限制而變成不可能。再者,由於五百萬小型工程撥款有限,本人認為是項撥款應該興建一個實用及最能惠及黃大仙區居 民的設施,本人建議在黃大仙地鐵站至新光中心繁忙的路段興建行人通道上蓋,以惠及黃大仙居民。總括而言,是次區議會職能檢討對香港民主政制發展杯水車薪, 根本不能起到培育政治人材及推動政制改革的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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